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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机化科技示范园区简介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精神,提高我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自治区农牧厅于2004年3月17日以宁农(计)函[2004]3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宁夏农机化科技示范园”。示范园由自治区农机鉴定技术推广站和吴忠市利通区农机局承建。
示范园地处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距离吴忠市市中心12公里。示范园总共占地面积330亩,计划示范辐射带动面积20万亩。
示范园建设总目标是:通过项目叠加、资源整合、技术组装,以农机化技术为载体,把园区搭建一个自治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门类齐全,技术先进,与种、养、加技术和市场紧密结合的农业现代化技术试验、示范平台;一个农机化科技推广人员、农机用户的培训基地;一个应用现代农业装备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的孵化园。在2010年以前,通过“基地辐射推广模式”的作用,使示范区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85%以上,建成年加工30000吨玉米秸秆挤丝揉搓袋装微贮草和袋装微贮全价营养草的配送基地;园区内旱作节水、设施农业、保护性耕作,小麦、玉米、优质饲草等全程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取得明显示范带动效果。
示范园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饲草机械化生产试验地和机械化旱作节水、保护性耕作、设施农业试验地各30亩。建设办公用房、培训教室1000平方米,机库4000平方米,农机具展示棚4000平方米,成品草棚4000平方米,微生物制剂、包装袋、设备修造和饲草加工车间各一个。
园区建设管理按照“政府扶持指导、企业和农机大户合作经营、农民受益”的机制运行。园区分社会公益性和经营性两条主线建设和运行,两条主线经济上相互独立,协调运作。国家投入资金下达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农牧厅下达的项目指南运行,切实保证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的社会公益性。农机服务实体要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业化管理理念进行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走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路子。
宁夏农机科技示范园欢迎区内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