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宁农(机)发[2006]65号,以下称《办法》)业已印发并公示,为使我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就《办法》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内容
(一)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适应我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对进入我区的农业机械产品(包括高性能的国外产品),应由自治区农机推广鉴定机构在拟推广地区进行农业生产状态下的试验、用户调查,以证明其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后方可列入我区支持推广的产品《目录》。
(二)为及时、有效地形成三年期《目录》,生产企业提出列入《目录》的申请时间,按《办法》规定提前一个月即每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请。
(三)按《办法》规定,年度调整包括产品的增补和内容的变更要由具有法人资质的生产企业提出,生产企业于每年11月30日前提出调整申报。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的材料包括申报书(含电子版,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及鉴定报告复印件、产品照片2张(左右侧两个方向)、产品使用说明书、企业标准或技术条件、其他国家强制管理(如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等)的证书复印件。按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并按产品型号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不得合订成册。
三、审查工作
(一)审查工作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适应性是否适当,并审议产品推广应用和投诉情况后,对企业申报产品逐个提出是否推荐的建议。
(二)审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推荐产品汇总表(附件3)。
附件:1.《宁夏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2、《宁夏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填写说明
3.
推荐产品汇总表
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农机
产品目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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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财政厅农业处,区发改委农业处,本厅主管厅长、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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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
申
报
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
申请日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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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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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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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
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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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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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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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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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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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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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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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性能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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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号、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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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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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及
主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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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产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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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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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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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日期: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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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推广应用情况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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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填
写 说 明
一、封面页
(一)产品名称:产品名称表示为“XX(牌)YY型ZZZ”,如“东方红牌4LZ-2.5型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要与推广鉴定证书上的产品名称一致。如发生变化,应提供有关变更证明文件。
(二)产品类别:按《办法》第七条农业机械分类填写。
(三)生产企业:应填写全称。必须与公章、营业执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上的一致。如发生变化,应提供有关变更证明文件。
二、企业和产品信息页
(一)法人代表: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有关变更证明文件。
(二)营业执照编号: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三)企业代码:是指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
(四)地址:应按“XX省(区、市)、XX市(县)、XX路(街)、XX号”的格式填写企业现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有关变更证明。
(五)联系电话:包括联系人的传真和手机。
(六)主要性能指标:按照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填写,应能反映产品的结构特征。其中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旋耕机的主要技术规格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1.
拖拉机:(1)拖拉机型式(轮式或履带);(2)外形尺寸(长×宽×高),mm;(3)发动机12小时功率,kW;(4)发动机标定转速,r/min;(5)驱动轮数(轮式),如两轮或四轮;(6)动力输出轴转速,r/min;(7)轴距,mm;(8)轮距(前轮/后轮),mm;(9)挡位数:前进
挡,倒退 挡;(10)换挡方式
(如滑动齿轮、啮合套、同步器、负荷换挡);(11)液压调节方式;(12)液压悬挂类别;(13)转向机构形式;(14)配重(前/后),kg;(15)轮胎规格型号(前轮/后轮)。
2.
谷物联合收割机:(1)整机结构型式:如轮式全喂入、履带全喂入、半喂入;(2)外形尺寸(长×宽×高),mm;(3)发动机12小时功率,kW;(4)发动机标定转速,r/min;(5)喂入量(全喂入);(6)割幅;(7)拨禾轮型式、板数、直径(全喂入);(8)脱粒装置形式;(9)脱离滚筒数量;(10)主滚筒转速,r/min;(11)清选装置形式;(12)复脱装置及形式;(13)行走变速形式及挡位;(14)转向助力装置(轮式)。
3.
插秧机:(1)整机结构型式:(如乘坐式、步行式);(2)外形尺寸(长×宽×高),mm;(3)发动机12小时功率,kW;(4)发动机标定转速,r/min;(5)启动方式:(如手摇、手拉反冲、电启动);(6)驱动轮数:(如独轮、两轮、四轮);(7)行走轮结构形式:(如金属水田轮、前防爆轮,后橡胶凸耳轮胎、其他);(8)行走变速形式及挡位:无级(主变速无级、副变速2级);有级(前进
挡、倒退 挡);(9)仿形机构:(如机械、液压);(10)分插机构:(如曲柄摇杆式、旋转式);(11)插秧频次(次/分钟);(12)行数及行距。
4.
旋耕机:(1)配套拖拉机动力,kW;(2)动力输出轴转速,r/min;(3)幅宽,㎝;(4)挂接方式;(5)传动方式;(6)传动类型;(7)刀辊转速,r/min;(8)旋耕刀数量,(把);(9)旋耕刀型式;(10)旋耕刀排列方式。
其他类别的产品可参照上述主要技术规格填写。该项内容可以表格的形式增加附页。
(七)牌号、型号:牌号一般应写出产品的注册商标,商标是指国家商标局已批准注册或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的文字商标,应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上的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有关变更证明;一般情况下,产品全称为“XX牌YY型ZZZ”,型号在这里应填写“YY”,要与推广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一致。
(八)适用区域:是指该产品在宁夏主要适用的地区或作物。
(九)销售量及主销区域:销售量应写出该型号产品近两年的销售量;主销区域是指我区主要销售的行政区域名称。
(十)年产量:应写出该型号产品申报年份的生产量。
(十一)获证日期:是指该型号产品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日期,按XXXX年XX月XX日的格式填写。
(十二)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是指该型号产品获得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按XXXX年XX月XX日的格式填写。
(十三)证书编号:是指该型号产品获得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编号。
(十四)产品生产、推广应用情况:应写明当前该产品的生产状况及使用推广情况,并附我区境内该产品10户以上使用用户的详细联系方式、地址;说明“三包”服务能力,在有关市(区)县设立服务维修网点情况。
附件3:
2007-2009
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推荐产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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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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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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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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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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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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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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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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